新成立有限公司首次報稅時間
一般情況下,香港有限公司於成立後約 18 個月,稅務局會首次向公司發出利得稅報稅表(BIR51)。例如,公司若於2026年1月成立,則首次利得稅報稅表一般會於2027年7月至8月期間發出。
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公司在首個財政年度內尚未開始營運或未有任何收入,仍須提交利得稅報稅表。
甚麼情況下需要報稅?
香港有限公司在以下情況均有責任處理報稅事宜:
- 已收到利得稅報稅表
凡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,不論公司是否實際營運或是否有盈利,均必須於指定期限內提交。
- 若公司尚未開業、已停業但尚未重新營業,或在有關課稅年度內未有賺取任何應評稅利潤,稅務局一般不會每年要求提交報稅表。但一旦收到,仍須按時遞交。
- 有營業但未收到報稅表
即使尚未收到利得稅報稅表,如公司已開始營業或產生收入,亦有責任主動向稅務局申報。不得以「未收到報稅表」作延誤申報的理由。
2026 年香港有限公司報稅時間
稅務局一般於每年4月的首個工作日,向全港公司批量發出利得稅報稅表。公司須於報稅表發出後一個月內提交。實際提交期限則根據公司財政年度結算日而有所不同,詳情如下:
實際提交期限會因公司財政年度結算日而有所不同,詳情如下:
2025/26 課稅年度報稅時間表